关于开展2024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尹志胜发布时间:2024-03-05浏览次数:425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职博士后和本校青年教师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4号)相关规定,2024年度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将继续开展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学术交流项目。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2024年计划资助60人以内

2、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2024年计划资助30人以内。

3、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工作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等费用。2024年计划资助25人以内。

4、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24年计划资助100人以内。

我校的“香江学者”“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入选者,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同时享受我校相应博士后岗位薪酬,两部分待遇叠加发放!

二、申报对象

1、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3年以内;本校在站全职博士后或本校在职专任教师。

2、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3年内的本校在站全职博士后。

3、学术交流项目:本校在站博士后,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了解申请条件和相关要求。

2、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3月1日—4月20日期间,申请人查阅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的研究岗位(附件2、3),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选择相应项目,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另向学校人才办提交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表》1份(附件4)。

3、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5月20日—6月20日期间,申请人查阅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的研究岗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选择相应项目,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另向学校人才办提交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表》1份(附件4)。

4、学术交流项目:3月1日—9月20日期间,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选择相应项目,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正式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设站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采取“随时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予以资助。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请各单位在在站博士后、青年教师群体中广泛宣传和动员,吸引更多优秀博士申报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并精心组织申报。

2、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为相同学科,评审时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指南》,或联系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025-52090252)。 


附件1、 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4年度香江学者计划岗位目录.xlsx

附件3、2024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xlsx

附件4、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

 

东南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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